玉树藏族自治州农牧民负担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废止由农牧民负担的享受定额补助和误工补贴的乡、村干部及其他人员,可以实行兼职和交叉任职,其人数应当从严控制。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农村牧区执行公务或者召开会议等所需经费,不得向农牧民和集体经济组织摊派。地方法规 ·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