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七条有效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职业教育,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条件,举办或联合举办职业教育机构,或委托职业教育机构办学。联合办学或委托办学的,应当签订合同,明确经费、师资、设施、专业设置、教学管理等内容。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