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国家机关实施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专门培训除外。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