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上级人民政府不得占用下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上级行政机构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