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机构编制管理与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管理相互配合制约的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机构编制审核和年度报告制度。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