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机构编制工作部门负责本级和下级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机构编制工作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系统内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