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第二十四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养老、工伤、失业、医疗、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