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因商务需要派员工出国(境)或邀请外国籍客户入国(境)的,经市工商业联合会或私营企业协会签署意见后,向签证机关申办出入国(境)签证。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