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根据经营需要在银行开设人民币、外币帐户,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外汇买卖。个人独资企业有权申请贷款。商业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为个人独资企业提供信贷等各种金融服务。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