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个人独资企业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个人独资企业对其企业的名称(商号)、注册商标、专利等依法享有专用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0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