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国家依法保障按照本办法登记的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房屋产权登记、确认,应当合法、准确、规范、及时。房屋产籍应当妥善保护,有效利用。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