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办法/第二章 房屋产权登记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申请预先登记并经核准,或者备案审查无异议,企业要求出具证明的,登记机关应当出具证明。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