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条有效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矿产资源勘探和矿山设计、建设、生产、闭坑中,都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