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十四条有效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由矿山企业主管部门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按照《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禁止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