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行政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