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第二章 租赁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税务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委托有关单位代征房屋租赁的相关税收,委托代征关系的确立、变更、终止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开。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