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六章 科学技术经费第五十一条有效县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从农业发展基金中划出适当比例,由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安排,用于农业科学研究、农业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26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