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根据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改革科学技术体制,鼓励科学探索和技术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全体公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5月26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