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会计事项。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