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社会优待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制定优待老年人的办法,逐步提高优待水平。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