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四章 社会服务第四十二条已修改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康、意外伤害和长期护理等保险产品。金融机构对办理转账、汇款业务或者购买金融产品等业务的老年人,应当提示相应风险。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