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有效

对住房救助对象中的残疾人,应当根据其身体状况给予房源、楼层等方面的优先选择权。

住房救助对象的住房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或者征用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