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七章 住房救助第三十七条有效城镇住房救助通过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等方式实施。农村住房救助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移民和生态建设、提供建房技术服务等方式实施。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新建住房、收购改建空置住房,提供给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居住。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