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第五章 医疗救助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疾病应急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