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条例/第四章 附则第十九条有效拉萨市、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项工作评议可以参照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