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听取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计划安排的重大建设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也可以要求本级人民政府责成审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适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