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科技、教育工作者从事科普作品创作,宣传科学知识,传授科学技术与方法,担任中小学专题研究活动的指导教师。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