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八条有效科研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研究会)等应当面向农村、贫困地区,开展科普工作,普及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先进农业科技成果,培训农村科技人才。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