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制定本企业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重大服务阻断、安全事故等情形,应当在一小时内向所在区(市)县人民政府和邮政管理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