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规范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踩踏、抛扔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和分拣快件。

快递企业从业人员收寄、投递作业时应当穿着具有企业专用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或者胸卡。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