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以加盟方式经营快递业务的,被加盟人和加盟人应当在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后订立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加盟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