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机场、车站、港口,应当明确快递功能区的位置和规模,统筹规划快递基础设施建设。

鼓励机场、车站、港口对快递企业交运的快件提供快速安检、配载、交接等便利。

地方法规 · 大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