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各级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与国家和本省的科技发展政策相适应,鼓励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其他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当事人采购应用先进科技成果的产品和服务。

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