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电力用户对其用电量、电费、电价、电能计量装置记录等用电信息享有知情权,有权向供电企业查询;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供电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其他电力用户的信息。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