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章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第四十三条有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处理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