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三章 既有建筑节能第二十五条有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包括下列内容:(一)建筑围护结构改造;(二)建筑物室内供热系统改造;(三)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四)其他符合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定的内容。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