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三条有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查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