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城建档案馆负责市区内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市辖县城建档案馆(室)负责本辖区城建档案的管理,定期向市城建档案馆移交城建档案目录,并接受市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