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有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工作经费列入实验区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