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八条已废止经营者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商品、服务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对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或者搭售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延误向消费者提供其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