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候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的气候资源,是指可以被人类生产和生活利用的太阳辐射、热量、云水、风和大气成分等自然物质和能量。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