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气候资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气候资源监测、区划、评价、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