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本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农牧、林业、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推广气候资源区划成果,科学合理利用气候资源。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