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九条有效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所属的市、县(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由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并在风景名胜区批准后两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应当划定景区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景区范围内还应当明确划定核心景区。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