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在核定场所依法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围占风景名胜区内的景物向游客收费。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