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九十九条已修改追究被监督机关责任的,应当同时追究被监督机关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