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十条已修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的年度计划,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室)印发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报告机关,抄送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