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行检察机关指导、监督、协调,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各预防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