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条例/第五章 超限运输管理第四十一条有效超限车辆未经许可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收取公路损害赔偿费,具体收取办法和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物价、财政部门核定。公路损害赔偿费专项用于受损公路的修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