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的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与公路的技术等级、通车里程相适应。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